长治学院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师德考核工作的
通知
各分党委(各党总支):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教师师德承诺书和师德档案的通知》(晋教师〔2019〕8号)文件精神,我校现开展2020-2021学年教师个人师德考核工作。
一、考核对象
我校所有教职工(含非在编人员、2020-2021学年外聘教师)
二、考核时间
2021年9月1日-9月15日
三、考核程序
(1)教师本人填写《山西省高校教师师德档案》,不得涂改。
(2)各职能部门以分党委(党总支)为单位进行考核。职能部门负责人兼任分党委(党总支)书记的考核结果由机关党委进行评定;各系部以分党委为单位进行考核。
考核过程中,各分党委(各党总支)须提出“师德考核等次建议”,教师工作部确定“师德考核结果”。
(3)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教师师德承诺书和师德档案的通知》(晋教师〔2019〕8号)文件精神,师德考核结果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个等次。凡年度内出现违反教师法、教师师德承诺书及教师职业行为准则中有关禁令的教师,无论情节轻重,均应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教师年度师德考核结果与年度全员考核和绩效挂钩。年度师德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教师,其当年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考核等均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且5年内禁止参与各类评先评优、职称晋升、评模表彰、导师遴选、出国深造等。
(4)师德考核结果确定后,由教师本人签名确认。
四、领取《山西省高校教师师德档案》时间
各分党委(各党总支)确定人数后,请于2021年9月1日在教师工作部(1号楼803办公室)领取《山西省高校教师师德档案》。
五、填报时间
各分党委(各党总支)于2021年9月16日向教师工作部(1号楼803办公室)报送以下材料:
1.《山西省高校教师师德档案》纸质版。
2.《长治学院2020-2021学年教师师德考核结果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分党委/党总支公章、两份),电子版(命名为“XX分党委/党总支+师德考核结果汇总表)发送至邮箱rscszk2178016@163.com。
附件:《长治学院2020-2021学年教师师德考核结果汇总表》
教师工作部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