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接收退伍军人王丰同志
到我院工作的公示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下达2014年部分高校退役士兵安置计划的通知》〔晋教人函〔2014〕64号〕及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民政厅《关于下达2014年退役士兵安置计划的通知》〔晋人社厅〔2014〕47号〕的精神,要求相关高校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根据文件精神,我院退役士兵安置计划数1人。根据我单位管理、专业技术和工勤人员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现有退伍军人王丰同志,经考察符合我院工勤岗位要求,并经过我院2015年4月7日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拟接收退伍军人王丰同志来我院工作。
现对拟接收王丰同志到我院工作的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4月9日至2015年4月17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联系人事处0355-2178016,纪检监察室0355-2178090。
长治学院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