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学院赴北京上海两地招聘全国重点院校人才
拟聘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长治学院赴北京上海两地招聘全国重点院校人才公告》的相关规定,经过报名、初试、复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经学院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现将拟聘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从2017年6月8日至2017年6月16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长治学院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长治学院人事处)提出,截止时间2017年6月16日18:30,逾期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0355-2178090 0355-2178016
附件:长治学院2017年赴北京上海两地招聘全国重点院校人才拟聘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