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学院
关于进行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通知
根据我院发布的《长治学院关于正式启动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的公告 》的岗位要求,经资格审查与考生确认,现将资格审查情况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情况:
公布参加长治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人员资格审查结果,详情见附件。
二、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2013年10月11日(星期五)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8:00
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不得他人代领。
领取地点:长治学院西办公楼大厅
通过资格审查的网报应聘人员请携带个人应聘材料原件(按照我院最新的招聘方案中要求)以及两张一寸照片进行资格复查,有留学学历的应聘者需带国家留学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笔试时间:
2013年10月12日(星期六)上午08:30—10:30,提前半小时进入考场候考,详见准考证。
面试时间:
笔试合格且按1:3比例入围面试的考生参加2013年10月13日(星期日)的面试。面试时间从2013年10月13日上午8:00,提前半小时进入待测室候考。
三、考试地点:
长治学院北校区2号教学楼,考场安排见准考证,考场分布见楼前展板考场示意图。
四、有关事宜:
1、参加笔试人员请注意笔试地点,提前做好安排,交通及食宿自理。
2、考场外张贴应聘岗位、姓名、考号及考场位置,请仔细核对。
3、10月12日(星期六)8:00开始进入考场,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考点周围停车紧张,请考生勿开车前往。
5、笔试合格入围面试的人员名单上传我院官网以及张贴人事处所在办公楼一楼大厅。
6、入围面试的艺术类考生,如设计艺术学、音乐学需自行携带相关技能工具,如设计类考生需携带笔记本电脑。
五、笔试须知:
1、请凭身份证以及准考证进入考场到签到处签到,签到后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身份证摆放在考桌左上角供监考人员查验。
2、考试期间一律不准携带任何具有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并将随身携带的物品放在桌下。笔试为闭卷考试,不得查阅资料。
3、拿到试卷后,请认真核对试卷岗位类别。
4、考生对试题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对试卷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等问题,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
5、考生答题一律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字迹要工整、清楚,答案一律书写在答题纸上,如果答题纸正面空白处不够答题,可以将答案写在答题纸背面,但不要写在密封线内。书写在草稿纸上或试卷上的答题内容一律无效。
6、除在试卷和答题纸规定位置处填写考号、姓名和申报岗位外,不得在试卷和答题纸上作其他任何标记,否则试卷和答题纸作废。
7、考生在考场内保持安静,不准吸烟和交谈。提前交卷者,请举手示意监考人员,待确认试卷信息完整后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谈论。
8、考试结束时间到,考生要听从监考人员指令并立即停止答卷,待监考人员收取考卷、清点无误后,考生方可有序离开考场,不准将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9、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他人答卷,不准夹带、传递、抄袭、换卷、代考。对有违犯者,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10、未尽事宜按照国家考试法执行,违规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如果您有问题或需要帮助,可以随时与笔试现场工作人员联系,祝您考试成功!
本次招聘纪检电话:0355-2178090
附件:长治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结果汇总表
二〇一三年十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