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发绩效工资的通知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提高省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水平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2]72号)文件精神,我院在职人员绩效工资和退休人员生活补贴补发情况已介绍至财务处,2013年9月补发,基础性绩效及奖励性绩效工资从2013年9月起按标准计入工资项发放。
补发时间:在职人员2011年1月-2013年7月
退休人员2011年1月-2013年8月
二○一三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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