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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二)

发布日期:2016-08-24  作者:  来源:   点击:

长治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资格审查结果及考试事宜公布

根据《长治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经过初审、复审、考生确认,现将资格审查情况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情况

公示参加长治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考试报名人员资格审查结果,详见附件1

根据《长治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拟招聘岗位数与每个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要达到13比例,否则取消该岗位的考试”,取消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部分招聘岗位。详见附件2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2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应聘人员本人亲自以书面形式提出,截止时间2016826日下午18:30,逾期不再受理。

二、领取准考证

时间201693 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1900其他时间一概不受理领取。届时没有领取准考证的报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地点:长治学院北校区1号教学楼810室(即报名地点)。

提示: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不得由他人代领。

三、笔试

时间:201694日上午8:3011:00,请考生提前半小时到达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地点:考试地点及考场安排见准考证,考场分布见考点楼前展板考场示意图。

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1695日上午12:00之前公布在长治学院人事处网站及校内政务公示栏。

四、面试

时间暂定:2016911日,以笔试结束后人事处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五、其他事宜

1948:00开始进入考场,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考点周围停车紧张,请考生合理安排交通工具。

考试全过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及上级部门的检查和监督,欢迎广大应聘人员和社会监督。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355-2178090

省教育厅监督电话0351-3046863

省人社厅监督电话0351-3046192

附件1长治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附件2长治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取消岗位一览表

长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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