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临时用工人员工资调整情况的
说 明
根据我省2010年4月1日起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本着安定团结,建立和谐校园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对此次临时用工人员工资调整情况说明如下:
1、此次工资整体平均增长43%,其中教学教辅人员平均增长比例为54%,
行政辅助人员平均增长比例为69%(包括司机),后勤辅助人员平均增长比例为2%。
2、本次行政辅助人员调整比例较教学辅助人员调整比例高15%,原因是行政辅助人员从2003年核定工资后至今没有调整过,与现实情况有很大的差距,教学辅助人员此次调整是在2007年调整后的基础上核定的,所以这两类人员调整比例存在一定的差距。
3、后勤辅助人员本次调整基本保持原来的工资水平,没有大幅增长的原因是原工资水平已远高于教学和行政辅助人员的工资;原平均工资为763元,基本达到山西省2010年二类地区工资标准。
二○一一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