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优秀教师的通知
各系:
为更好地激励教师爱岗敬业,充分调动教师教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我校教育教学献计献策,在即将召开的教育教学质量工程会议上,学校将表彰一批在教学一线工作的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系按照《长治学院2010年优秀教师评选办法》的规定,认真组织评选,严格推荐程序,宁缺毋滥,要将本单位教学能力强、教学效果好、深受师生好评、能为人师表的优秀教师推选出来。
二、各系推荐名额见后附表。
三、各系要按照《长治学院2010年优秀教师评选办法》的规定推荐,被推荐的教师要认真填写《申报表》,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务必于9月16日下午六点前将推荐名单及推荐人员《申报表》(一式三份)及电子版、相关申报材料报教务处,学校将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及有关专家进行评审。逾期未报的系将取消申报名额。
教务处 人事处
二○一○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