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升职称发表论文必须符合以下原则:
1. 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家批准的出版社和主办单位为省级以上、本专业学术性期刊公开出版(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的第一、二批学术期刊名单为准);
2. 论文一般不能少于2000字,在高等学校学报发表论文,其学报等级不能低于我校层次;
3. 不能在不合法刊物上发表;
4. 书评、人物介绍、学术动态、综述性之类的文章不按有效论文对待;
5. 发表在非核心的旬刊、周刊上的论文不算。
附件: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第一批、第二批认定的学术期刊名单.doc
不合法刊物汇总.xls
山西省教育厅职称办关于高等学校晋升职称国家级学术刊物认定的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