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学院岗位设置方案
长学院字【2010】88号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符合高等学校各类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实现高等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办法》(晋人字【2008】111号)、《山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实施细则》(晋人职字【2009】9号)、《山西省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三个指导意见》(晋人社厅发【2009】108号)等文件精神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学校基本情况
我院为省编办核定的正厅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山西省教育厅管理,成立于1958 年。我院内设20个处,分别为: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纪检监察办公室、武装部(挂保卫处牌子)、院长办公室、人事处、教务处、计财处、审计处、科研处、学生处(挂学生工作部牌子)、招生就业处、实验设备处、后勤处、基建处、资产管理处、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管理处;设置教学业务机构19个,分别是:中文系、政治系、外语系、法律系、管理系、教育系、历史系、数学系、电子信息与物理系、生命科学与技术系、化学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音乐舞蹈系、体育系、美术系、公共外语教研部、公共社会科学教研部、军事教研室、成人教学部;设置教学辅助机构4个,分别是:图书馆、网络信息中心、教学评估督导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核定人员编制总数为801人,其中正厅2人,副厅7人,正处44人,副处57人,正科60人,副科44人。
我院现实有在册正式职工583人。管理人员43人(不含双肩挑岗位),占实有人员总数的7 %,其中:三级职员(正厅级干部)2人,四级职员(副厅级干部)2人,五级职员(正处级人员)15人,副处级人员11人,正科级人员6人,副科级人员1人,科员及以下人员6人;专业技术人员478人,占实有人员总数的82 %,其中双肩挑人员68人。在专业技术人员中,已聘高级职务岗位98人(正高级12人,副高级 86人),中级职务岗位206人,初级职务岗位174人,原核定专业技术岗位高、中、初级结构比例为40:50:10,实际聘用比例为20 :43 :37 ,主系列岗位为教师;工勤技能人员62人,占实有人员总数的11 %,其中已聘工勤技能二级岗位(技师)28人,三级岗位(高级工)17人,四级岗位(中级工)15人,五级岗位(初级工)2人。
我院为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的事业单位。
(二)学校主要工作职责任务
主要工作职责
1、我院为地方性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以全日制高等本科教育为主、专科教育为辅,开展成人高等本科、专科学历教育,保证教育教学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2、我院以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为中心,把开展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作为我们的三大任务。
主要工作任务
1、 增强办学质量意识,明确人才培养的质量目标;
2、构建完善的教学管理体系,健全教育教学的各项规章制度;
3、优化师资队伍,以“充实数量、提高素质、优化结构、稳定骨干、造就名师”为目标,建设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年龄结构、学缘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
4、不断深化教学改革,优化学科专业建设,以重点学科专业带动和提升整体专业建设水平,为地方经济、文化服务,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求;
5、推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优秀人才;
6、改善教学设施,为教育教学工作提供良好的条件保障。
二、岗位设置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岗位设置科学、运行管理规范、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改革方向,建立适合学校各类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充分调动各类人员工作积极性,促进单位各项事业全面发展。
(二)岗位设置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2、坚持精简效能、高效运转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竞争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4、坚持依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原则;
5、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办事的原则;
6、坚持积极稳妥、确保稳定的原则。
三、岗位设置结构
(一)岗位总量及结构
按照有关规定,我院属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单位的全额事业单位,岗位总量为801个,专业技术人员应不低于70%。结合我院实际工作需要及现有人员状况,拟设管理岗位 96个,占岗位总量的12 % ;专业技术岗位643个(包括双肩挑岗位48个,其中四级职员岗位4个,五级职员岗位25个,六级7个,七级及以下职员岗位12个),占岗位总量的80%;工勤技能岗位62个,占岗位总量的8 %;三类岗位结构比例为12:80:8。
(二)“三类岗位”数量及内部结构比例
1、管理岗位
设置管理岗位96个(不包括双肩挑岗位),最高等级为三级职员。按照单位机构规格、规模、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的具体要求,设置三级职员岗位2个,四级职员岗位3个,五级职员岗位28个(含调研员9个),六级职员17个(含调研员4个),七级职员15个,八级职员16个,九级职员15个。
2、专业技术岗位
设置专业技术岗位643个,其中主系列岗位560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87%,最高等级为二级;辅系列岗位64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10 %,最高等级为五级;其他系列岗位19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3%,最高等级为五级。依据核定的专业技术主系列高、中、初级岗位之间35:45:20、教辅系列高、中、初级岗位12:45:43、其他系列高、中、初岗位10:35:55的结构比例要求,从单位发展需要和人才队伍建设的要求出发,设置主系列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96个,中级岗位252个,初级岗位112个;辅系列高级专业技术岗位8个,中级岗位29个,初级岗位27个;其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个,中级岗位7个,初级岗位10个。
(1)高级岗位
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共设206个。
主系列:主系列高级岗位196个,按照正高级岗位比例不超过教师总数的10%的比例要求,以及二级、三级、四级之间1:3 :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2:4:4的结构比例规定,设置主系列正高级岗位40个,其中,专业技术二级岗位4个,三级岗位12个,四级岗位24个;设置副高岗位156个,其中,五级岗位31个,六级岗位63个,七级岗位62个。
辅系列:辅系列高级岗位8个,按照教育部有关指导意见,结合我省实际,设置专业技术五级岗位2个,六级岗位3个,七级岗位3个。
其他系列:其他系列高级岗位2个,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六级岗位1个,七级岗位1个。
(2)中级岗位
设置专业技术中级岗位288个。
主系列:主系列中级岗位252个,专业技术中级岗位八级、九级、十级之间3:4:3的结构比例规定,设置八级岗位76个,九级岗位101个,十级岗位75个。
辅系列:辅系列中级岗位29个,按照中级岗位比例不超过辅系列岗位总量45%的规定,以及专业技术中级岗位八级、九级、十级之间3:4:3的结构比例规定,设置八级岗位9个、九级岗位11个、十级岗位9个。
其他系列:其他系列中级岗位7个,按照中级岗位比例不超过其他系列岗位总量35%的规定,以及专业技术中级岗位八级、九级、十级之间3:4:3的结构比例规定,设置八级岗位2个,九级岗位3个,十级岗位2个。
(3)初级岗位
设置专业技术初级岗位149个。
主系列:主系列初级岗位112个,按照专业技术初级岗位十一级、十二级之间5:5的结构比例规定,设置十一级岗位56个,十二级岗位56个。
辅系列:辅系列初级岗位27个,按照专业技术初级岗位十一级、十一级之间5:5的结构比例规定,设置十一级岗位13个,十二级岗位14个。
其他系列:其他系列初级岗位10个,设置十一级岗位5个,十二级岗位5个。
3、工勤技能岗位
拟设置工勤技能岗位62个。
最高等级为工勤技能二级岗位,依据工勤技能岗位一级、二级、三级比例控制标准和现行工勤人员考评、考核规定,拟设置二级岗位3个、三级岗位13个、四级岗位31个、五级岗位15个。
四、岗位设置中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一)单位落实岗位设置方案的措施
根据全省事业单位推行岗位设置管理的统一安排部署,此方案一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结合我院的工作实际,制定我院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实施步骤和完成时限要求,分阶段、分步骤落实岗位设置方案。
(二)对超结构比例等人员逐步消化和处理的措施
对超结构比例的工勤技师(工勤二级岗位)人员25个、高级工(工勤三级岗位)4个,保留待遇直至退休,以自然减员的方式逐步使我院超结构比例达到规定比例要求。
五级职员岗位编办核定职数为44,由于历史原因我校有九名五级调研员,故暂设五级岗位53个,待该九名调研员自然减员后相应核减五级岗位职数,达到编办规定的职数要求。
(三)对完善岗位管理制度的工作打算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的《长治学院岗位设置方案》,尽快制定《长治学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编制岗位说明书,修订完善实施工作的配套措施和办法,组织竞争上岗、岗位聘用,开展岗位考核,健全管理措施,确定实施步骤及完成时限,成立实施工作组织领导机构,积极稳妥地实施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努力实现高等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O一O年十月